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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场“投药”,除了对偶像过度的占有欲,更多的,竟然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、为了融入那个群体。药物从母亲的药柜里偷出,开门撬锁是从“前辈”那里学来的经验。
二人显然是头一回做这种事。下药后惊慌失措,在家躲了几日,对父母谎称身体不适,连学校也没去。
其心可诛的是背后教唆的人。可尽管审讯时二人连连招供,警方依然没有得到多少有用的信息。没有文字,没有记录,甚至不知道彼此的真名。案子看似破获,
实则一无所获——案件性质虽恶劣,但因两人均未满十六岁,属于《青少年保护法》适用范围,无法以成年人刑责判处实刑。郑警官也不由心惊。
比起一两个人的临时起意,这显然是更坏的结果。Lia出院前一天,他前来宣布调查结果,顺带转达家属的请求。“他们希望能和解。”“和解?”Lia迟疑,
“之后……需要我出庭吗?”大概是看出了她脸上的抗拒,郑警官摇头:“通常不用,提交书面陈述就行。特殊情况下如果法官要求,再出席。”
这种犯罪事实基本没有异议的案件,受害人如果强烈抗拒,可以避开当面对质。“不管怎么样,案件都会移交少年法庭,”他补充,“如果有和解书,法庭也许会从轻处理。”
即便是未成年犯罪,性质也不会因此改变。从法律角度来说,这是一起蓄意投药,是足以危及生命安全的行为。只是因为她们不满十六岁,才会被作为少年事件处理。
“如果她们不是未成年人,面对的就是实刑。”郑警官看着她,神色比平日更沉。转达和解请求是他的职责,但若撇开立场,他并不认为这种行为值得谅解。
沉默片刻,他还是忍不住补了一句:“你有权拒绝和解。”Lia几乎没有犹豫:“我不和解,郑警官。”
事情过去一个星期,身体上的伤害或许万幸可以恢复如初,可只有她自己知道,每一个梦里都有冰凉的管子插进身体。终究还是有什么变得不同。
她会在深夜无声惊醒,看到瓶装水就想呕吐,只能刻意减少喝水的次数。从未真正接近过死亡的人,或许很难理解这种深入骨髓的恐惧。她需要一个出口。
不管是所谓的正义裁决,还是最低限度的惩戒。郑警官理解地点点头:“没问题,我会转达。”……离开病房时,郑警官接到了权至龙的电话。
号码几日前留过,清潭洞的监控也是他协助调取的。但他行程繁忙,平时的消息多由助理转达,本人亲自来电,还是第一次。
郑警官有些讶异,下意识回头看了眼病房的门,这才接起电话。“郑警官,不好意思打扰,我是权至龙。”对面声音低缓,先自报姓名。“您客气了,我存了您的电话。”
“我打来是想确认……人已经抓到了,是吗?”“是的,多亏了您提到的录像,我们调取比对后锁定了嫌疑人,早上刚做完笔录。”
“……她们还在警署吗?”“在。”郑警官点头。移交庭审前,人会暂时羁押在警署。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瞬,像是在斟酌措辞。
“能不能……让我见一见她们?”郑警官握着手机,步子顿了顿:“抱歉,这不合规矩。”除了律师、直系亲属和受害人,原则上他不能安排任何其他会面。
尽管权至龙也是受私生骚扰的受害者,但这关系毕竟不与这次的案件直接关联。电话那头安静下来。
似乎是意识到自己回绝得太过干脆,他犹豫片刻,又补了一句:“如果和Lia一起,我可以安排会面。”“不用……这只是我个人的想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