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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玉山垒垒,双眼如秋水澹澹。

“我已经说了许多,”越颐宁看着他,“可你还没答我一开始的话。”

谢清玉自然明白她指的是哪个问题。

他只觉喉咙又变得焦渴无比,哑然失了声。

为什么会爱她?谢清玉也想过很多次,如果他当年没有选择东元历史作为他的理论选题,如果他不是焚膏继晷地研究了这段历史十年,如果他没有读到《颐宁》这本书,他没有来到这本书里成为谢清玉的话,他不会爱上越颐宁。

若有一环错位了,就不会有他的现在。

这个问题毫无意义,只要他是身为历史研究员的谢清玉,是身为谢家长子的谢清玉,他就一定会爱她。

皈依她是他的宿命。

曾将红豆作泥雪,怎知相思入骨劫。

那些思念着她的日子里,他辗转反侧,夜不能寐。他在浩如烟海的史书里逐字逐句地寻找她的影子,东元朝年间载录的女子名册寥寥无几,他来来回回翻了数十遍,每一个名字他都记得,但那些女子都不是越颐宁。

他唯一想要了解的人,史书里却找不到她的身影。

只有从那本不知来历、以她为名的小说中,他能了解到关于她的故事,她可惜可叹,却又荡气回肠的一生。

后来他来到了她的身边,亲眼目睹她生动明了的笑容比读万卷枯燥沉闷的书更动摇他,白纸黑字只是拙劣粗陋的概括,连她的三分神韵都写不出,被她满身的光辉照耀着,爱慕之心便油然滋长,日渐参天。

她说她绝不后悔,可他知道,她终有一日会后悔的。

他孑然一身,别无所求,只想为她挣得一个自由如愿的人生。

不要流芳千古,只要此世圆满。

“小姐不认得我。”他说,“但我从很久以前就认识小姐了,我一直仰望着您。”

“是我太贪心了,一开始只是做小姐的侍仆,我就已经觉得无比欢喜,无比幸福,可人心总是不足,我后来又开始贪恋小姐的温柔,总想着能守在您身边最近的地方,想得到您的偏爱和关心。再后来,我想让小姐看着我,爱我,只对我一个人特殊。”

“我这个人,实在太善妒,太贪婪了。我无法控制,我对小姐一日日膨胀起来的欲望,不断累积的爱慕。我明白早该适可而止,看清自己的身份和所处的位置,可我已经难以自拔。”他眼睫轻颤,低声道,“小姐一定不知道,我这几天有多开心。”

“但我也清楚,这段日子是我偷来的,再过不久,就该还回去了。”

“还有呢?”谢清玉觉得自己已经醉了,不然他怎会觉得越颐宁看他的眼神竟然莫名的温柔,“都说出来。”

“手臂上的伤口是怎么回事?”

“是我在想着小姐的时候,自己划的。对不起,我实在是太难受了”

“青淮赈灾的时候,为什么隐瞒了下跪过的事?为什么付出这么多却又不告诉我?不是很会邀功吗?”

“不、不是的,那都是我本应该做的,是我心甘情愿,我不觉得屈辱,也没什么好邀功的。”

越颐宁看着他:“我不理你之后的这段时日,你过得如何?”

谢清玉张了张唇,眼眶不知何时变红了,他哑声道:“不好,一点也不好。这三个月来,我每日都过得好痛苦。我宁愿小姐打我,也不想被小姐冷待和无视。”

“我……厌恶做官,厌恶世家大族的往来,也厌恶满是蝇营狗苟的朝廷。我怀念在九连镇的时候,我想给小姐泡茶,想喂小姐吃我做的饭,早上叫小姐起床,晚上给小姐烘暖被褥。对不起,明明那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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