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(2/2)
我不同意,说根本不像女孩的名字。他就一边哄着我重新取名,一边偷偷地直接上了户口。
重男轻女的思想,就这样印在了我女儿身上。
所以,离婚后,我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给她改名字。
林乐安。
随我姓林,不求她大富大贵,只希望她以后,平安快乐。
最开始,为了稳定下来,身无分文的我,只能带着乐安到处跑,把一天二十四小时掰成四份过。
早晨送牛奶,白天发传单,晚上洗盘子,凌晨扫大街……
后来,有了点存款,我开了家便利店。
也算是运气好,赶上了风口,生意非常不错。没多久,我和乐安有了属于自己的家,终于不用再租房。
生活在一天天变好。
去年。
乐安大学毕业,我在她公司附近,给她全款买了房子。
一是方便她上班,不用来回跑。
二是为她筹谋,有自己的房子,就有一条后路。
现在,她却跟我说,要让她那禽兽不如的爸住进来,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同意的。
3、
“哎呀,妈,你怎么又提?”
乐安的声音,把我从过往的思绪里拉出来。
“那都是多久之前的事了,你怎么就过不去了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