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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夕的枕巾选的都是比较老的花色,例如红双喜、大花牡丹、鸳鸯戏水等,颜色也以红色、粉红和蓝色为主。这还是当初她迷恋年代文,想着说不定以后用得上,特意在某宝淘到的货呢。
毫不意外的,枕巾十分受欢迎,摆出来不到一个小时,就卖出去了十对儿。估摸了下时间,唐夕果断选择离开,目前手上的钱已经足够买药了,她不打算在此时存太多钱。这年头,还是要以物资为主。
只是她刚动身,就有人跟了上来。
唐夕不知道,她在黑市,早就是名人了。
之前出手的面粉,质量好到吸引来了警察的关注,这让黑市老大不得不注意到唐夕。这年头,能组织起黑市的,关系自然不浅。虽然之后唐夕谨慎,没再出手这么好的东西,可她经常来,即使有伪装,短时间内,身高、体型、小动作又不可能有太大的变化,要是有心,早晚会露出来的。
那些在黑市里做买卖的,能是吃素的?!一个个的,眼睛都毒着呢。连这么好的枕巾都有,手上说不定还有什么呢,是吧。是以,唐夕刚一起身,人就跟上了。
唐夕扶着自行车拐出黑市,没走出二十米,就被四个大汉团团围住。黑夜里看不分明大汉的脸,只是看那一身的腱子肉,就知道不好惹。
唐夕握紧自行车把手,埋头换个方向,却发现大汉也随之调转方向,就这么继续站在她面前,甚至有两人去了她身后,堵住去路。如此两三次之后,唐夕终于确定,这些人就是冲着她来的。
她努力镇定下来,谋划着如何脱身,嘴上却严厉道:“识相的让开,黑市这里我是常客了,可不是会被你们吓到的。这里距离黑市这么近,你们就不怕斌哥找你们的麻烦?”
为首的大汉嗤笑一声:“少用斌哥吓唬人!都出了黑市*了,斌哥可不会多管闲事。”
斌哥就是本地黑市的组织者,具体叫什么大家不知道,只斌哥斌哥的叫着。唐夕在黑市是常客,当然知道斌哥的名字。见扯的大旗没吓退人,她咬咬牙,思考着要不然就破财免灾,空间里物资多的是,最关键的是保住命。想通了这点,她挤出声音道:“你们想干什么?虽然出了黑市,可要是出了人命,斌哥不会不管的。”
大汉呵呵呵的冷笑:“不用这么试探,我们自然不会傻得闹出人命。只不过,你要是不识相,闹出点别的,我们也不是不可以。”说着,大汉旁边的三人,发出猥琐的笑声。
唐夕恨得牙根痒痒,奈何她不会功夫,虽然也有电击棒这种高科技武器,可她没有自信能一下子对付四人。唐夕深吸一口气,尽量让语调听起来平静不惊慌,她说:“你们要什么直说就是,我能办到的尽量办到,不能办到的,我也没办法。”
大汉这才露出诚挚的笑容:“算你识相。哥们儿几个看你今天卖的枕巾不错,不知道床单被罩的有没有货?我们要的也不多,给我们兄弟两三百套,今儿就放过你。”
唐夕都被气笑了,床单被罩她自然有,可很多布料、花色都不适合这个年代,她从来没拿出来过。适合这个年代的,最多两百套,如果都给了他们,日后她还用不用了?
大汉见唐夕不说话,声音骤然冷了下来:“怎么,不会说没货吧?啧啧,少特么来这套!你打听打听去,兄弟我也是黑市的常客了,观察你也不是一次两次了,当我们是好糊弄的?!每次来,不是新鲜货,肉、蛋、奶、糖的,就是床单被罩枕巾的,怎么,你自己卖钱就有货,给我们就没有?!识相点,别敬酒不吃吃罚酒!”
说着,大汉握了握拳头,指关节随即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,在暗夜里分外刺耳。 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