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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过来:“他说出门买东西之后就没回来,这是在你枕头上看到的。”

秦世狐疑打开,见里面是些小额存折,保时捷的钥匙,信用卡,还有……旧到不成样子的小鹿玩偶和厚厚一沓信,不由簇起眉头:“那孩子呢?”

许皓眨眼:“苏薇看着呢。”

秦世呵了声:“那他哪也不舍得去,想演苦情戏吗?”

“我感觉事情没这么简单,董事长听说后让你马上回家,”许皓难得有点急,“要不你看看信里都写的啥?我也不敢擅自拆啊。”

这年头,有什么话不能用手机,还非得写信不可?

秦世心中一半不安,一半冷嘲,匆匆翻过信封后发现大部分都是给林亦森的,属于自己的只有一封,便不客气地把盒子丢给许皓,扯开来蹙眉细读。

找他大半天的许皓当然关心最新八卦,等过很久都没听见声音,便毫不见外地催促:“老板,到底怎么啦?你是不是又误会人家了?”

秦世本来就没多少表情,读到最后一张信纸时,仍没任何反应。

可他那种面无表情又不像冷漠,而似灵魂被抽出肉|体的空洞无措。

许皓更加着急:“怎么了?你说话啊。”

向来满是傲慢之色的眼神动的缓慢,迟疑地穿越过冰冷的空气,最终落在了盒子里的小鹿玩偶之上。

这东西是林羽鹿的微信头像,当然认得。

那年圣诞节,他冒着雨被秦世故意折腾,足足在派对外等过三个小时,才得到挑选一份礼物的机会。

聪明人总会选点像样的东西吧?反正一掷千金的学长对谁都大方。

可是林羽鹿小心翼翼地提出要求,不过是想要这只毛绒小鹿。

虽然便宜,但让他非常开心,因为这是秦世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。

古怪的白化病小孩,心思太难藏。

其实秦世早就知道林羽鹿喜欢自己,随随便便就看穿了。

那晚林羽鹿也的确用尽勇气去暗示,但一如既往地自卑又没用,只举着玩偶示意:“谢谢学长,我永远都喜欢。”

含糊其辞,羞到连耳朵尖都红了。

永远。

秦世当时心里嗤笑:你的永远值几年啊?

结果竟真的没几年。

所有喜欢,与爱,与失望,与痛苦……可能都要在不远的将来戛然而止。

只有二十二岁,还天真到像小孩的林羽鹿。

一辈子的时间,也就这么长。

第27章一封信 林羽鹿 亲笔

(有些褪色的浅蓝色钢笔字, 行云流水,是优等生的笔迹)

秦世:

从来没有勇气呼唤你的姓名,虽然这是我生命中最刻骨铭心的两个字。

如果学长有机会读到这封信, 说明我没能当面与你聊清小森的存在。这当然有些难以启齿, 但也不得不就此坦白:对不起,我没问过你的意见, 就生下了我们的孩子。

最初确认怀孕时,学长已与我分道扬镳去了美国,许多天都再没发来任何一条消息。很难解释出于怎样的心情, 我曾无数次点开你的微信,想问问该怎么办才好, 最终却未曾行动。

或许是我知道答案:学长肯定会立刻让我打掉。因为以我的身体能够顺利生产必是小概率事件,而且你也不喜欢小孩, 更不可能接受与我这样糟糕的人养育新的生命。

高中毕业的暑假,我读了茨威格的《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》,当时根本无法理解, 为什么女主角会那么轻易地决定生下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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