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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-80(27/28)

运动了半个时辰,自然是又累又饿的,即便钱苗平时常在外头跑,也禁不住高强度的运动这样久。

下午虽然未到饭点,但街上美食的味道还是直往她鼻子里扑,香得她肚子咕咕叫。

自从林县令来了之后,县城内的许多商业都不被规范到一个地区,很多路上都有小摊贩,不过还是有规定不能随意摆摊的,只在定点可以租赁摊位。

有时候为了抢摊位,还得提前去排队。

这是为了方便交通,不然哪哪儿都是摊子,行人跟车马就不好前进了。

钱苗到路边买了些炒田螺,还买了半个瓜吃。

这会儿的街边零嘴大都是吃当季的,夏季田里田螺多,捞出来洗洗就能炒着吃。虽说不是十分干净,但偶尔吃一吃还是没什么问题的。

田螺肉虽然不多,但味道极好,且价格便宜。

炒田螺的摊子旁边还有炒面摊子,一块铁板下面架起煤炉,就放在铁板上炒东西,还是外地来的人带火起来的。

这会儿买这一块铁板也不便宜。

钱苗在等待田螺的时候,就见到几个人拿着许多担架,担架上躺着些许身上或带血,或狼狈的人跑向了城内的医馆。

“让开让开!”

因着路两边有行人,有些人直接被推搡开了,险些没有摔倒。

不过因着他们救人要紧,所以只抱怨两句也没有下文了。

钱苗拿过用荷叶包着的炒田螺,一手提着瓜,好奇朝那群跑远了的人看去。

站在钱苗身边的人开始讨论了起来,但都没什么有用的信息。只知道人是从城外运进来的,有许多人受伤,具体怎么个原因还都不清楚。

钱苗一路吃,一路走,路边还设置了垃圾桶,吃完一丢就行。

每日有垃圾车集中处理,那些垃圾会被拉到城外燃烧填埋,还有部分是被当做肥料的,毕竟什么东西烧了都是天然。

现在街边十分干净。抓到乱扔垃圾的要罚款十文钱,早些那些查乱扔垃圾的巡逻人员有抽成,简直都赚翻了,如今倒是很少见到有乱丢垃圾的人。

吃完了东西,回到家中。

平时钱苗跟母亲出门逛街都有下人陪着,如今兴和县治安好,基本没有女性受害的事情发生,有也只是婚内的女性被丈夫打伤的情况发生。

而且妇女协会是不允许带丫鬟小厮一起做事的,所以钱苗都是自己回家了。

只有平时偶尔工作晚点,家里才会派车马来接她。

到家时,钱苗先是回房换了一套衣裳。

家里伺候的丫鬟闻了闻她身上的味道,嘟着嘴道:“姑娘又去外头胡乱吃东西。”

“我自己花自己的工资,有什么不可以?”

钱苗是未出嫁的姑娘,家里养着她,她一个月的花用也有一两银子。

家里吃家里住又不花钱,平时让小厮买些胭脂水粉都很够,甚至还有许多盈余打赏下人。

但比起拿着家里的钱,她更喜欢自己每月赚到的钱,让她有种自力更生,无需看别人脸色生活的感觉。

丫鬟拿起了她的换洗衣裳,闻了闻:“前儿不知外头吃了什么东西,闹得肚子疼了一晚上。太太知道了差点要打我们,姑娘自己出去吃坏了肚子,不要回来赖我们就好。外头吃什么了?身上这样香?”

钱苗咧嘴笑笑:“嘿嘿,炒田螺。”

“本来还买了甜瓜,不过被我吃完了,下次我一定给你们也尝尝。”

“倒不求姑娘赏口甜瓜吃。只求你少惹些老爷、太太生气,这就是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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