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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,是关于子夜写作。写作经验,最初往往是经由模仿得来的,世间名家都不例外。陈家有几位很好的榜样,所以子夜起初模仿对象是姑姑。那时他约莫八九岁,尝试模仿她一片女性小说的口吻,来写一位女子的黄粱一梦与生老病死。欢欢喜喜捧去让陈沪君点评,却换来一通不留情面的羞辱。“你这坏种,小小年纪,好的不学,学起偷东西,”经由谭大姐转述,陈沪君是这么讲的,“三岁看到老,从小偷鸡摸狗,大只能去馆子里卖肉。” 书里也写不出这样对幼童令人发指的羞辱。这样惊悚的话,宛如心理变态,简直不忍卒听……应当还有相对应的肢体暴力,但谭大姐没有转述,也许也觉得难以启齿。
再后来,他听说过许许多多他们关于子夜的议论。评价变成了,他“撒谎成性”,因为“会突然说自己身上生蛆。”时常不听人讲话,不与人打招呼,一点礼貌也没有,和他母亲一个德行。
但他又常常藉由对子夜的诸多污蔑,从只言片语窥得他内在极为聪明的真相。谭大姐对陈沪君心生怨怼时,偶尔也会对子夜中肯点评:“他看三流小说,也能有一流感悟,常常无意间使兄妹两的观点颜面尽失……小孩子要引导,不可打压。兄妹两却坏得很,常批驳他,说他讲错了。两个业界名流,在饭桌上就一个观点,对一个小孩子齐齐开炮,非得逼他承认自己讲错了才肯罢休。你说好笑不好笑?”
子夜高于他们,却忤逆了他们,违拗了他们。
那时候,谭天明才知道,有些最深重的暴力,远远不是经由肢体。而是一句句诅咒,写进你倒背如流的典籍,融进你必将要使用的文字,由此融进你一寸寸骨血,从审美上对你进行毕生的霸凌。
他们逼得一个天才于文字的人,必得要与文字来割席,才能完成自救。
他虽与子夜不熟,却一直关注着子夜。《毗舍阇鬼》在内地出版,他第一时间去买来看,被惊艳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那年代,青年男作家都在叫嚣自己无处安放的荷尔蒙,略成名的男作家往往通过表达对女性的不屑,来表达自己对这个世界肤浅的不屑。子夜却过早地阉割了自己真诚地书写。因为工作原因,他见识过太多男性,从干净少年到油腻中年,中间的过渡是声色犬马与手握权柄。谭天明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,他藉由精神弑父,想表达的某一思想,也许是,“权力之巅的雄性往往使人作呕,只有去势一切雄性激素,才能勉强为人。”
子夜与权力的抗争终于以失败告终。
二十一岁的子夜回到家中,也是因为他的一败涂地,于是被迫低下头,由衷地道歉,是我错了。由此完全放弃抵抗,顺从地接受来自文字世界里上位者的一切凌迟。
子夜进中文系之前,谭天明曾到陈家参加过一次聚会。席间,他曾听见陈金生极为轻描淡写的一句,“我不指望你混成黄霑,将来混个二流就成。”
哪有父亲这样讲话?谭天明听得胆寒。而更让他觉得恐惧的是,屋中每个人面色如常,该打牌打牌,该讲笑话照旧。这话无关紧要,每天都在发生。很痛吗?做人不要这么敏感啦。
杀死天才,原本用不着刀子。
半年之后,二十二岁的子夜从山顶一跃而下。
既然对文字的诅咒融入骨血,与他生命早已不可分割。那他也只好将不属于自己的生命归还于父母天地。
这躯体,有何要紧?拿去便是。
隔壁的子夜,仿佛在代替他死去。 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