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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而且,而且,我在十几年前,啊,我也不记得多久了,反正是很久很久之前,我就吃过你哦,你是我吃掉的第一个人类,也是第二个,原来你是[分裂]啊,怪不得那时候吞掉了,你还能活下来。”
在顾文莳错愕的眼神中,陶珩的心里也塞满不知名的情绪,比他吃污染物还要开心,兴奋。
难以用语言形容。
总之,尾巴都在肆意摆动。
终于压下对方,陶珩得意说道:“喜欢我这个秘密吗?”
“只可惜,你又要忘记了。”
第99章 详略不得当
胜券在握的男人难掩本性, 就算是心性足够缜密,行为上也有难以忽视的自傲。
陶珩常看的小说里,反派总是高高在上, 说些狂妄的话语, 随后便会打脸。
但顾文莳不会这样。
他的自傲是与生俱来的, 是在每一次呼吸之中的。
将真实想法隐藏, 每次以虚假的感情示人, 他的笑容是尖锐的利器, 他的语言是控制他人的丝线, 他的接近是一次次的不怀好意。
在被顾文莳节节逼进的日子里,陶珩不是没想过, 哪天能撕下伪装, 尽情欣赏顾文莳的失败,让这张脸上露出错愕的神情。
两个互相吸引的人, 他们的内核总会有些许相同。
陶珩也会毫不遮掩的, 告诉其他人自己就是大反派。
无法无天,是史上第一坏。
正因如此,当心中所想实现时,陶珩也没有任何迟疑,甚至连顾文莳最后的话语都没有听完, 急急忙忙吞掉对方。
或者说[吞噬]对方。
顾文莳的味道是甜腻的,不知为何, 像是陶珩喜欢食物的集合。
小蛋糕,蛋挞,嘶, 还有其他食物,各种揉在一起, 但却不会甜腻,更像是记忆的残留。
也只有吃人才能吃到如此无与伦比的美味,哦,或许是吃顾文莳才行。
陶珩还是不乐意吃人,他又不是食人族,怎么可能做如此不妥的事情。
整个过程不过几秒,陶珩想,对方在最后,估计是想追问到底发生了什么。
等到聒噪的声音消失,那一道道追命的“亲爱的”消失后,陶珩仰头瞧着天花板,倒是让他回想起其他东西。
那是不为人知的故事,也是埋藏已久,属于陶珩与顾文莳的过去。
或许是太过于久远,以及不愿意回忆的原因,就算他拥有超越大部分人的记忆力,那时的画面也较为琐碎。
陶珩只记得,自己结束如浮萍般的生活,他本是一粒尘埃,在世间游走,某个契机下终于显性,拥有自己的面容与思考。
最先学会的,是思考,思考自己为谁,为何出现在此处,然后要做些什么。
等到视线终于清晰后,陶珩在一片废墟中瞧见了一个人,那是顾文莳,小时候的顾文莳。
不像如今这般高大,比陶珩高出大半个头。
那时的人类之光,不过是几岁大的孩子,比陶珩稍微矮点,是能肆意欺负的年龄。
而顾文莳也成为陶珩在人世间瞧见的第一个人,正式的,第一个。
无论过去多久,那个画面都永生难忘。
那时的陶珩忠于欲望,他还什么都不懂,只知道饿,还有污染的本能。
回忆起琐碎的细节,陶珩尽量回想起与顾文莳的初识,想要知道蛛丝马迹,找寻是哪一步错的。
哦,一开始就错了。 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