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6、事故(8/12)
妈妈生的第四个孩子依然是妹妹,朝恩林并不打算给妹妹取名字,家里的境况越来越差,为了缩减开支,朝恩林那天把我扔到大姐夫家。大姐夫是个瘸子,三十岁仍娶不到妻子,最后用半生积蓄,花了一万五的彩礼买到了我十五岁的大姐当童养媳。
他是个脾气很好的瘸子,我知道买童养媳是不对的,可他对我大姐很好,也经常热情地教我识字,我高中、大学住宿的生活费全是靠他们夫妻二人节衣缩食地攒够的。
很久以后我才知道,大姐夫当年本会是村里乃至县里的第一个大学生,他生不逢时,又被小人举报,最后因家庭问题被拒绝录取(据说他的爷爷是位问题人物的远房穷亲戚)。
傍晚我回家,朝恩林说,妈妈带着妹妹离家出走了,永远不会回来了。
他明显已经喝得醉醺醺,身上散发着恶心的臭味,说话时语气随意。我瞥见角落的扁担里有把沾血的刀,我们家没牲口。
他们都叫妈妈“骚i烂i货”,可又有多少人知道,妈妈的真名叫“卫韶兰”,这是也大姐、二姐唯一会写的三个字。
妈妈在外公外婆心中是“韶兰”,但在朝恩林等一众人口中却成了“骚i烂”。
朝恩林没见识,他知道女儿读过书彩礼能翻好几倍,于是他为了趁早收彩礼,所以会让我们提前几年去念小学。
山旮旯的穷地方,制度什么卡得都很松,当年朝恩林递了几包烟就让四岁的我念上了小学。
我开始念书时,所有老师都夸奖我的天赋和勤劳,朝恩林开家长会时听了老师们的表扬飘飘欲仙,决定让我读完初中再嫁人,好赚笔大的。
我上到初中时,遇到了一个下乡支教的女老师,她是人生迄今为止最重要的一位恩师,她叫“郑凡花”。
郑老师曾在课上说过,父母原本给她取名“郑繁花”,可她觉得自己配不上“繁”字,因此在成年以后将“繁”改为“凡”[四]。“凡”也很好,哪怕是野草也有属于自己的阳光灿烂的日子,平凡中也能闪耀出伟大。
我刚上初中时英语基础极为薄弱,郑老师是我的班主任兼英语老师,她放学后总是主动将班上英语不好的同学留下,给我们一一开小灶。有一天,我回家晚了,没能及时捡够柴火,朝恩林扇了我一巴掌,警告我禁止以念书为由躲懒。
我因为脸被打得红肿,所以不敢去上学,那时我已经有了自尊意识,害怕班上的男生会嘲笑我,也怕在自己喜欢的老师面前露出不堪的一面。
我逃学了,趁着朝恩林翌日去县城办事时,躲在家里不敢去上课。
傍晚,日落西山,炊烟袅袅,我透过房间的窗户,忽然看见家门口那条泥泞崎岖的小路尽头,出现一道骑自行车的靓丽身影。
我知道,我生命中的第一个英雄出现了。
夕阳的余晖洒在她身上,我那时很想哭,仿佛是命中注定,郑老师跨越千山万水来到这块贫瘠之地就是为了带我逃离这场苦难。
郑老师在家等到天黑,等到喝得酩酊大醉的朝恩林回来,她给他做思想工作,他却开起她的黄腔,这让我无地自容,万万没想到,郑老师反手给了那畜牲一记耳光,朝恩林暴怒,却完全打不过在省运会拿过跆拳道冠军(这是我后来知道的)的郑老师,我很确信,被一个女人打得鼻青脸肿绝对是朝恩林这辈子最气愤的事情。
我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住在郑老师的宿舍。期末考后,我不敢回家,所幸那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