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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补了许多,发现这些小屁孩真的很能折腾,膝盖能破两三个洞,或是直接破成个大洞,那确实是乞丐也不这样穿,她要是当他们娘,压根不想缝,直接剪了做拖把。
她缝得太累,打算再睡会儿,要是睡过头了,姨母会喊她的。
王月兰在丝行的活计如鱼得水,她不忙,倒是有工夫上南货坊对街那买菜,也舍得大早上就挥霍一把,割些新鲜的肉和骨头,不再混着米一起煮,熬大骨饭和石髓饭。
她还会给小荷扎三丫髻,给林秀水梳发髻,两人商量今日扎什么花好,生活的重担一点点减轻,王月兰瞧起来年轻了些。
而林秀水实打实胖了。
小春娥上下打量她,“是真胖了,胖点好看。”
这对林秀水来说是夸奖,要知道她前头刚来桑青镇的时候,瘦得小春娥以为她从前不吃饭的,光喝水顶饱。
林秀水也说自己,“确实胖了,而且更有劲了,我从前搬不了一匹布,”
“这会儿你也搬不了,”大春玲悠悠的声音传来。
林秀水看她,原本要说一句真讨厌的,但是她这会儿看大春玲,像是看一块肥美的肉。
因为熨麻布的担子,终于能交到大春玲手里。为此她已经想了许久,比起缝衣来,她真不大喜欢熨布,终于有人能接手了。
大春玲其实在熨布上,还颇有天分,可能得益于她会帮她娘炙肉,她将布看成肉一般,保证不焦和平整,就能出师了。
而林秀水则放下一半的担子,能专心缝衣裳和补衣裳,哪怕在成衣铺里,也逃不开补衣裳的活。
而且顾娘子发现了,她在缝补衣裳特别出众,有些难活别的成衣铺不接,她都要试试接过来,每次都说,万一你会补呢?
比如这扇屏风,应当说是半扇屏风,啊不,她只能说是屏风,但真的有些小巧,比手掌高,长倒是有一尺来长。
那送屏风来的伙计说:“算是屏风,这叫食屏,我们办筵席时,有许多的餐食,荤、素、从食,是以要在桌上用食屏分开。”
“食屏比一般的屏风要贵上许多,扔掉可惜,不知道娘子你看看能不能补?”
林秀水捧过食屏,上头的纱面上织的是山水花纹,青绿色的,颜色倒是不繁杂,只是勾的洞要按颜色错落来,很难补。
她倒不跟从前一般,看见棘手的织补便拒绝,眼下她会想先试试,多尝试些新的补法。
“我看看,不过丑话说在前头,这东西难补,很难说补得一样,只能说差不多瞧不出。”
那伙计连忙点头,“只要瞧不出便成。”
林秀水将屏风放到桌上,开始拆线,她拆线很有技巧,从底下先拆,拆完后一根根挑,挑出她能用的线来。
反正没人能摸清,她到底挑的是什么线,只有她自个儿知道,她挑的线慢慢在眼前拼凑起来,基本是破洞处山峦的纹样。
还好这屏风的花样不大出挑,比较中规中矩,她能拼凑出线来。
可在那伙计眼里,她拆的线快,一条条摆好,比看人厨娘切细丝还要快,尤其到后面补洞,针一来一往,他闭了闭眼,想仔仔细细瞧的时候,一根线在他眼前,从屏风里滑了过去,盖在破洞处,而后便是一根又一根的线,他数了下,光是补这个破洞,要用三十六根线。
他瞧了大概半个时辰,腿酸极了,精神头却很好,在林秀水落完-->>